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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10:23 [ ] 浏览次数:

经调查,盐城市广播电影电视协会、盐城市汽车摩托车与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盐城市吉他协会、盐城市丹顶鹤文化研究会、盐城市盐阜红色文化研究会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度、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上述社会团体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团体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社会团体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政编码:224000

联系电话:0515-86660424

盐城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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