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通知公告

盐城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部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9 11:35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各直属单位待审计的工程项目有5个,分别是:市社会福利院五级质量提升项目(约1071.71万元)、地下管网及院内改造项目(约110.43万元)、消控室升级改造项目(约15万元),市儿童福利院消防设备更换项目(约6.3万元)、生活楼疏散逃生通道及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约35.2万元)。如有误差以实际报价为准。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拟派项目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3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

②其他成员中,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派项目组成员必须是供应商在岗在职的人员,并确保上述人员从2026年7月(含)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④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及其服务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①有《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十二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②已参与过该项目的编标、招标代理、监理工作的;

③在盐城市民政局(含直属单位)审计工作中发现存在工作质量问题的。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询价文件的获得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

售价及领取方式:免费,申请人自行在盐城市民政局官网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mzj.yancheng.gov.cn。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6年10月26日下午14:20-15:00。

提交地点:送达盐城市民政局(世纪大道21号)499会议室,集中开封。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民政局

联系人:朱世友

联系电话:0515-86660430

 

附件:盐城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部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