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C-2025-05-12
项目名称:盐城市儿童福利院广告牌制作及精神堡垒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盐城市儿童福利院广告牌制作及精神堡垒安装工程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清单,采购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广告牌及精神堡垒安装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项目组成员:须配备2名高空作业特种作业人员、2名高压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及1名焊工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期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7信誉要求:
2.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2.7.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7.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2.7.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7.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7.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7.7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7.8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30-11:59,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民政局网。
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6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国际27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6-06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国际27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须分包制作,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内容: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彩色扫描件1份;格式:PDF;载体:U盘。)直接放入封袋中。。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民政局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5.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儿童福利院
单位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20号
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电话:1880511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国际2712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305106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8361163579
附件: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