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市民政局党委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机遇,加强组织领导,严明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市民政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民政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市民政局党委正确面对、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整改。切实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同时,为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专题召开党委扩大会,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民政局党委专门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联络、协调、督查、总结、汇报等工作。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按照“三个摆进去”要到位、问题和责任认领要到位、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到位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细化整改举措,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市民政局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实现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对账销号。整改期间,市民政局党委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一方面针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针对症结,举一反三、寻根溯源,建章立制,形成配套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通过“两手抓、两手硬”,初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指引。印发《盐城市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细化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编印学习资料,加强研讨交流,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制定《盐城市民政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发展工作方案》,聚焦“以学促干”,扎扎实实推出了一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二是切实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开展读报告、学原文、谈心得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局领导班子成员端正学习态度,用心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做好宣讲课件,用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果指引新时代民政工作。三是开展集体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为主题,开展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任务,组织领导干部交流研讨。制定《盐城市民政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要求,压实调研责任,完成调研报告7篇。四是举办专题读书班。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读书班,聚焦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市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盐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的强大动力。举办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关于“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联合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健全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常态化巡访职能,增强救助合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二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比对救助对象动态信息,发现困难对象及时上门核查,及时预警并救助因病、因灾、因残等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对全市特困人员供养“四方协议”签订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对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人没有履行协议的及时更换,重新签订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三是建立社会救助容缺审批机制。推广“个人信用承诺+村级民主评议”容缺审批机制,提高困难救助时效性。出台《盐城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基层经办人员敢于担当作为,努力营造社会救助领域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四是着力拓展社会救助申请渠道。编印并发放盐城民政惠民政策“明白卡、幸福码”,充分利用“盐易助”、“我的盐城”APP等网上申请方式,实现社会救助“网上办”“指尖办”“省内通办”,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政策咨询。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的政策规定,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强化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继续实施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项目,为困难群众筑牢风险防范屏障。五是加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弥补比对地域限制和数据权限不足等问题;向省级申请数据,用于信息比对核查,初步形成数据共享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六是成立盐城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印发《关于成立盐城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政府救助政策制度与社会帮扶资源有效衔接,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建立社会各方联动的社会救助大平台,形成社会救助大网络、大格局,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生存发展需求。七是开展化解信访矛盾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维稳专项行动的方案》,围绕“四个一”,即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回头看”、开展一次政策法规“送上门”、发动一次工作作风“大提升”、实施一次社会救助“大走访”,加强困难群众的摸排走访工作,重点解决符合救助条件未及时获得的问题。
3.关于“困境儿童保护网络体系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精细排查。建立“4+2”巡查巡访制度,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入户核查,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每年联动相关部门,围绕户籍登记、教育、生活保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核查。二是强化精确认定。严格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审批,实行一人一档,建立信息台账。三是强化精准保障。采取“资金+服务”的救助模式,全力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做到“应保尽保”。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慰问活动,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四是强化精心监护。通过儿童主任上门探访、包联干部走访、民政干部随访的机制,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引导监护人承担好监护、教育、抚养的责任,为孩子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五是突出联动保护。在儿童“关爱之家”设立“接收-报告-干预”服务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建立儿童关爱服务资源库,兜起儿童安全保护网。印发《盐城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运营规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运行管理,加大对儿童“关爱之家”建设项目的投入,逐步将镇级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站的服务性工作向儿童“关爱之家”转移,让工作更有效、服务更精准。
4.关于“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县(市、区)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一社一策研究制定社区规模布局调整初步方案。在县级层面制定社区规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完成居民意见征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选址和人财物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社区规划建设”职能转隶到市委社会工作部。二是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持证率,在每个城乡社区加大宣传,力争在参学人数、报名人数、通过人数上实现新突破。组织参加社工考试专业培训,在工作安排、时间调剂和考试培训上给予报名参加考试的社区工作者关心帮助。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社工人才建设”职能转隶到市委社会工作部。三是明确各地社会组织抽查检查年度比例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任务,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报各地社会组织年检和等级评估情况,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全市年检参加率达67%。排查梳理年检和换届不正常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单位通报,督促其加强监管。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局各相关处室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在局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中的各项职能职责,确保局管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5.关于“安全隐患治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住建部门提出的标准要求,对市儿童福利院消防通道建筑进行了拆除,保证了疏散通道的畅通和达到防火间距的要求。二是邀请市住建局、亭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专家,对市儿童福利院消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更换防火玻璃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调整采购需求,并按规范程序报备,确保消防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市救助管理站餐厅空调电源插座脱落、违规临时接线问题,及时按规范加固处理并安排专业人员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四是针对部分长者幸福食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向属地政府发工作联系函,压实属地和机构主管责任。同时加大检查力度,防止新增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督促长者幸福食堂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消防安全意识。五是针对保密不见底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涉密人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开展保密检查,坚决杜绝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和内部文件资料。修订下发《关于印发〈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盐城市民政局计算机使用和管理保密规定〉的通知》。规范涉密文件登记造册,加强收文、传阅、使用、保管等全流程管控,确保涉密资料文件管理安全。
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要求。市民政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党风廉政年度工作会议,布置年度工作任务,按年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层次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责任书》,在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时,明确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做到重要工作必谈、重要事项必谈、重大节日必谈。每年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制度执行和履职情况的督查,查找问题和不足,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7.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市民政局专题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处级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式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二是常态化排查廉政风险点,定期收集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约谈、早纠正,建立有效防控机制;对热点问题、热点岗位加强监管,定期进行轮岗。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赴盐城监狱,开展党纪学习现场警示教育。利用节前提醒谈话时机,把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作为提醒内容,进一步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和系统内的案件问题,推动警示教育直达基层、全面覆盖。四是关于相关直属单位2021年发放物资手续不全的问题,要求存在问题的直属单位完善资金、物资发放签领手续。五是采取内部审计与单位自查相结合方式,检查各单位近三年资金、物资发放报销附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报支审核,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市救助管理站在高德、百度等APP导航地图上搜索不到的问题。为方便群众,及时与高德、百度地图官方客服人员联系,将“市救助管理站”添加到高德、百度等APP导航地图上,便捷救助对象求助。二是关于2022年阜宁县对尊老金发放未核准两位同名老人信息的问题。立即纠正错误发放,同时加强尊老金发放等养老服务领域的信息核对和动态管理,推动运用苏服办APP办理尊老金申办业务。三是关于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报销错付金额的问题。市民政局立即责成救助管理站将多支付的费用追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工作中强化责任心,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票据报支审核,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9.关于“违规列支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市儿童福利院自2020年1月以来有21个月对所属职工医保个人部分扣费不足问题,市民政局机关对2020年1月调离的个别工作人员未及时扣除个人所得税问题,在市委巡察期间立查立改,全部收取并上缴市财政专户;2020年9月市永安陵园管理处超范围报销参训人员住宿费问题,单位联系相关住宿人员,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要求各直属单位对同类问题进行“回头看”,同时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排查各单位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列支经费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完成整改。三是督促各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0.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中“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规定,市民政局机关、市儿童福利院、市福彩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分别于2023年2月、2023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7月开始,按标准对职工应缴纳的工会费进行了重新测算,并对2020至此期间未按规定扣缴的月份进行补缴,截至目前,已全部补缴到位。
11.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报销未附机票问题,已按要求补充完善出差人机票订单等附件;2020年4月市福彩中心报支住宿费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其中一人原在福彩中心工作期间一直负责投注机管理工作,因此邀请其一同前往省中心处理此项工作,期间产生的住宿费由福彩中心统一报销;2020年9月市福彩中心出差地与住宿地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当天该单位安排职工从盐城至滨海工作,第二天去南京出差,所填写的出差审批表及报销单地点漏填“滨海”;2021年5月市福彩中心公务接待未附菜单问题,已督促该单位财务人员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发票报销附件的审核,规范报支手续。二是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各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各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各类财经法规的学习,加强费用报销附件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各项支出规定和标准,确保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福彩中心房产,均已有用途;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购置的LED大屏,已于2023年10月进行补登入账;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购置3台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一体机、1台复印机,均于2022年1月补登入账。二是开展直属单位财务内审,将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内审范围,开展资产清查,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盘点并补登入账。
13.关于“项目管控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盐城市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从采购意向公开、事前调研、计划申报、采购实施、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全过程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加强内部培训和指导,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内部监督,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14.关于“履行党的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2020-2022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盐城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边界,明确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事项、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提请局党委会审议事项,以及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事项,规范了集体决策程序。二是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报告和审查机制,上会前通过“清风盐城”平台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重大工程项目、重要资金分配、支出全程报备。三是修订完善《中共盐城市民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会议要求等规定,履行好政治领导、谋划全盘的职责。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加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准确把握《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系统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支部书记已经调整为主要负责人担任。加强指导培训,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15.关于“抓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局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按要求组织召开局系统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每年印发《市民政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党建课题研究、指导工作实践等各方面,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提出更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三是每年印发《中共盐城市民政局委员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党委、党委书记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关于2020-2022年,局党委未研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发展党员问题。市民政局将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事项,纳入《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2024年市民政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究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
16.关于“指导督促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事项,及时研究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把新发展党员质量关口。在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关键节点,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二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跟踪培养,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坚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党员发展全过程的监督审核。三是要求相关支部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集中学习发展党员的规范性制度文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强化程序和标准意识。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向局党委、党员大会汇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支部明确专门的党务工作者,统筹做好各项党务工作,详细记录“三会一课”和党员参会情况,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整理、保管,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17.关于“任前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2020年1月14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期未从发布通知的次日起算的问题,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干部选拔任用。详细做好会议记录,规范撰写干部考察材料。
18.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档案管理能力。主动向组织、档案部门学习掌握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和经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档案基础工作。坚持以查代训,对各直属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点对点的辅导与培训,整体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抓好排查整改。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逐一过堂、准确认定人员信息,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1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局党委班子分工一直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党委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以学习文件代替分析研判”的问题。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体系,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组长、协调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责任人,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负责人分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层各级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综合考核。
2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市民政局网站曾出现‘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言’等不准确表述的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内容,明确“信息撰稿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一审一校’,办公室负责人‘二审二校’,相关处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三审三校’”流程。
21.关于“舆情风险防范有漏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市民政局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文件中缺少对事前风险评估等环节,在发布涉及特困救助、弱势群体等舆情高发领域的政策前,未开展实践演练的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政局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演练,夯实特殊困难群体安全底线,确保舆情处置应对迅速、稳妥、周密。
22.关于“租赁合同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2018年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对合同把关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要求,按照程序确定承租人。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23.关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布点规划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工作,优先在老年人相对集中以及养老用地需求较大区域预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二是联合多部门制定《全市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解决养老服务用房配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整治任务和要求。对不符合配置规定或未配置养老服务用房的住宅小区,按照“一小区一策略”的原则,推进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工作。三是2022、2023、2024年连续三年推动“盐年益寿”幸福养老能力提升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推进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助餐小院、长者幸福食堂、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养老服务服务供给,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市民政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销号到位。切实增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二)完善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继续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围绕问题,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坚持“长久改”,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三)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和阶段特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健全机制,逐级夯实,确保全面覆盖、各尽其责、落实到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86660425;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民政局人事教育处;电子邮箱:ycmzrjc@163.com。
中共盐城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