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五级质量提升项目设计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网上下载文件,并于2024年3 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FLY-202401-C001
2、项目名称: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五级质量提升项目设计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 23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工程规模:盐城市社会福利院的3幢、4幢、5幢(原1#、2#及食堂楼),建筑于2007年竣工投入使用,合计建筑面积4388㎡。其中3幢为3层建筑,建筑面积为1728㎡,有护理房29间;4幢为3层建筑,建筑面积为2081㎡,有护理房39间;5幢(原食堂楼)为2层建筑,建筑面积为578㎡。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安全性加固(原房屋抗震等级经检测为7级,需按养老机构房屋安全要求提升至8级,并征得原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室内改造及装饰、消防改造、水电改造、信息智能化改造、外立面出新、配套附属设施等设计,以上各专业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质量标准: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五级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和采购人有关要求执行。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图审中心、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8、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
9、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10、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直至满足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范、《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以及《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二版)》(苏民养老〔2023〕35号)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6号)等文件中关于五级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深化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后,报相关部门的审查直至通过。
11、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并通过图审中心等部门的审查。
12、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和审查工作(如涉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按专家评审会最终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3月4日14点30分-2024年3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执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四、开启
时间:2024年3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执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4、本次招标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单位:盐城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人民南路22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5951554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执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762395599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五星质量提升项目设计服务项目).doc
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二版)》的通知.docx
盐城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