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盐城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盐社管〔2023〕8号)要求,经组织申请、资格审核、综合评估,现对2023年度市属社会组织申报1A、2A的初评结论进行终评并拟定了评估等级。现将第一批44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估等级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盐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或举报。
联系电话:0515-86660424;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424室。
盐城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