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民政动态

我市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赔付额度大幅提升

发布日期:2023-09-12 16:04 [ ] 浏览次数:

今年,盐城市委、市政府继续实施民生托底救助综合保险项目,由政府财政出资购买我市居民因灾托底保险和困难群众因病托底保险,旨在为群众再筑风险防范屏障。市民政局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利益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新一轮实施方案,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保险赔偿限额较往年大幅提升。

1. 突发公共事件人身伤害兜底救助保险。因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人提升至35万元/人;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和住院)赔偿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人提升至200万元/人;住院补贴由原来的55元/天/人提升至500元/天/人。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行为造成人身伤亡的,不受户籍、居住证限制,赔偿限额上浮100%。

因事故灾难及社会安全事件导致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人提升至2.4—6万元/人;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和住院)赔偿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人提升至6万元/人;住院补贴由原来的60元/天/人提升至200元/天/人。

2. 突发公共事件财产损失兜底救助保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家庭房屋损坏赔偿限额由原来的20.8万元/户提升至70万元/户。家庭基本生活设施损坏赔偿限额由原来的7万元/户提升至30万元/户。增加了室内装潢损坏赔偿限额30万元/户。

3. 重大疾病支出型困难救助保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困难对象遭遇重大疾病时,赔偿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我市所有居民在市域范围内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时,拨打95519热线电话报案;造成家庭房屋财产损坏时,拨打95585热线电话报案。我市六类困难对象在罹患重大疾病,出现医疗支出困难时,拨打95519热线电话报案。盐城市民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民生保险项目落地落实,让广大群众得实惠、享关怀、真满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