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希望你们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帮助残疾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2014年3月20日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分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各级残联要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2014年5月16日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的讲话
重视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健康。
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习近平2016年8月19日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
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随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亚太残疾人十年”由中国首倡、在北京发起,对推动亚太国家和地区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上互学互鉴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残疾人事业区域合作的典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共十九大提出,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中国将一如既往推动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国际残疾人事业共同发展。
——习近平2017年11月30日向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致贺信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
——习近平2020年3月10日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要保护妇女儿童,保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习近平:《携手抗疫 共克时艰》,2020年3月26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发言
要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
——习近平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坚决杜绝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
——习近平2022年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国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推进国际残疾人事业交流与合作,不断增进人类健康福祉。
——习近平2023年5月21日致康复国际百年庆典的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