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民政部《中国社会报》在第一版重点刊登题为《救助见成效 兜底有温度一江苏省多地探索社会救助新路径新举措》的文章。对滨海县社会救助容缺审批机制具体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了报道。同时,《中国民政》微信公众号也对此文进行了转载。
以下为报道全文:
2022年以来,滨海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改革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突出救助公心。2022年初,县民政局组织对全县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因突发重大疾病、灾害、事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急需得到社会救助,但因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批周期较长,不能满足此类群众的紧急救助需求。特别是因突发重大疾病急需救助群众,往往发病初期医疗费用最高,却因等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无法第一时间纳入保障对象,无法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有人因此放弃治疗。
精心组织,多方沟通,创新出台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会商、讨论,反复进行斟酌修改,2022年6月,县民政局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县协调办、县信用办制定《滨海县首批社会救助类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容缺审批实施方案》。对因重大疾病、灾害、事故等突发性支出在3 万元以上需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困难群众,在江苏省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未反馈之前,优先采取“个人信用承诺+村级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容缺审批。通过承诺办理,“容缺”审批,弱势群体5天内即可领取补助,时间压缩高达 97%,切实提升了救助速度,扩大了社会救助体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社会效果。
持续发力,容错免责,激励担当作为。在办理困难群众信用承诺容缺审批中,遇到异地申请救助且情况紧急等情况,因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层经办人员慎之又慎,甚至会有“宁漏勿错”的错误观念。对此,今年2月,县民政局又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县改革办、县信用办,制定出台《滨海县社会救助容错免责实施暂行细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程序完整,但因人力不可为、被救助人故意隐瞒等客观原因导致的 14 个方面失误偏差,不予或免予追究相关责任,积极倡树宽容失误、鼓励干事创业。
加大宣传,强化督导,保障推行效果。两个文件出台以来,县民政局通过举办村镇民生专干培训班、网站、报纸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大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对政策的知晓率,全面强化社会救助扩容增效。同时,不定期对镇(区、街道) 审核确认(含申请未通过)的救助对象进行抽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应退出保障的按规定退出,切实兜住兜牢兜准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