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
2022年,全市基层治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区划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慈善社工事业快速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基层社区治理提档升级。制定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将原有104项证明事项缩减为14项,实现基层治理规范化运转与减负目标。完成30个重点社区改造提升项目。滨海县八巨镇前案村村民委员会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建成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地,被评为“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强化日常监管,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考察和任前公示制度。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减轻企业负担323.26万元。开展“千社进乡村、携手共振兴”专项行动,组织1000余家社会组织、2.3万余人次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区划地名工作有效加强。举办“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盐城红色地名故事我来讲”活动,弘扬红色地名文化、赓续红色血脉。高标准推进乡镇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全市95个乡镇完成82个,完成率近87%,超额完成省厅既定67%的目标。完成国家两个批次4.5万条地名数据审核,全市9个地名入选省第二批百个红色地名。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活动,14个地名文化遗产列入县级保护名录,7个列入市级,4个列入省级。开展盐城市区地名文化研究,为我市地名命名更名提供决策咨询。
慈善社工事业不断壮大。全市建成142家社工站,2家社工站获评全省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加强对慈善组织(基金会)的监管,实现年度审计全覆盖。激发志愿者队伍活力,对长期零服务时长志愿者进行分类管理。动员近26万人次参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慈善一日捐和“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募集善款近4000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稳步有序,着力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质效,完善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事业制度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加强村(居)委会班子建设,规范全过程民主。改造提升和新建一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社区直接民主工作室”,组织社区群众民主协商。建立村级组织减负工作观测点,巩固村(社区)出具证明清理成果。开展第三批基层治理创新实验活动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推动党组织班子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决策制度。引领社会组织助力东西部对口支援协作,支持社会组织协同市场主体参与供应链产业链优化重塑,制定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监测预警发现机制,加大清理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力度。
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指导相关地区有序开展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指导亭湖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省级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地名文化宣传年”为主题的“地名文化科普讲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地名文化碑牌设置、重走红色地名路、首届地名知识大赛、记忆中的地名征文”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条市界界线和3条县界界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活动。
充分发挥慈善社工力量。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壮大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探索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新路径,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依托社工站,建设一批慈善社工示范点。畅通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服务通道,打造社区类志愿服务项目,健全对志愿服务的激励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