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通知公告

盐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18:14 [ ] 浏览次数:

经调查,盐城市老年学会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拟对盐城市老年学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该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该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编:224000

联系电话:0515-86660424

特此公告。



盐城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