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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民政2022年第4期(3)

发布日期:2022-05-12 16:22 [ ] 浏览次数:


经验交流

党建引领 持续抗疫

——盐城市社会组织在行动

 

目前,我市共有市属社会组织647家。317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动员全市社会组织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各级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责任落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进入战斗状态,用实际行动筑牢疫情防控“红色屏障”。

以市女性人才联谊会为代表的市属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纷纷发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形成抗击疫情合力。将原线下集中进行的活动、培训全部改为线上,坚持社团活动不间断、学习提升不放松。

市慈善总会迅速将倡议书付诸行动,深化责任落实,组织200余人次党员志愿者投身抗疫一线,协助社区做好人员排查、测量体温、车辆登记、消毒隔离、宣传引导等各项防疫工作。其中,市慈善总会格外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中老年人群体缺少智能手机、核酸检测登记困难的问题,帮助使用“老年机”的群众完成核酸检测预登记,切实提高了核酸检测效率。此外,市慈善总会共筹集价值10多万元的防疫物资用于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与残疾人服务机构,切实助力我市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

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于318日上午紧急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各分支机构与会员迅速响应倡议书号召,在捐赠慰问、志愿服务、宣传引导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其中,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港航分会与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为多个高速路口的一线抗疫工作人员带去问候和慰问品,向“最美逆行者”送上敬意。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公路分会会员组成志愿者队伍奔赴204国道东台收费站,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副理事长、公交公司党委书记廖杭军亲自部署,面对将滨海港方向来盐的D2123次列车上600多名旅客运送至各集中隔离点的紧急任务,20分钟内完成人员与车辆的集结工作,圆满完成转运任务;此外,市公交一分公司推出“防疫宣传车”,利用公交车的流动性引导广大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防疫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众志成城,共筑疫情防线。

自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全市各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书以来,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社区防控、志愿服务、物资捐赠、场所消毒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构筑了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让社会组织的党旗在抗疫一线飘扬。

 

 

 

市民政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落细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好基本生活、维护好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落实主动发现救助机制 。由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联动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途径对困难群体进行精准摸排,对独居、高龄困难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二是优化简化审批程序。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开设社会救助“快速通道”。

三是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及生活需求直接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群众,由镇(街道)实施先行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非户籍人员,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直接实施救助。

四是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充分发挥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救急难”互助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各类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等参与救助。

五是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对外公布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救助服务热线,保证24小时回应和服务困难群众需求。推广线上申请途径,困难群众可在“我的盐城”APP中的社会保障点击“社会救助”填报相关信息。

截至4月7日,盐城市共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8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救助物资共计15.47万元,发放一次性临时补贴3.25万元。

 

 

 

 

 

 

 

 

 

 

 

 

 

 

 

盐城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率远高全省水平但仍面临三方面困境

 

3月以来,国内本土疫情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态势。老年人自我防护能力弱,一旦感染,重症、死亡的风险要高于其他年龄阶段人群,尤其是养老服务机构内一旦发生聚集性感染,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新冠病毒、包括对预防奥密克戎毒株导致的重症和死亡有非常好的效果。

一、盐城养老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情况

当前盐城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75家,入住老人7917名。截至422日,在充分征求老年人及其家属意见并签署书面承诺的基础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住养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总人数达5314人,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的5012人,接种率为63.31%(全省平均接种率为20.92%),完成加强针免疫接种的2782人,接种率为35.14%(全省平均接种率为8.37%)。

二、盐城推进养老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的主要举措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下发《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养老机构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操作流程》、《新冠疫苗预防接种观察记录单》、《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承诺书》,要求各地在实行严格封闭管理的同时,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二是加强接种服务。在做好严格防护的基础上,由医护人员入院为身体基础状况良好、药物控制稳定的老年人进行疫苗接种,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分批、分时段精准安排接种人数。接种前认真执行老人健康状况询问和接种禁忌核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有序为符合接种条件的老人进行疫苗接种。三是严格人员管理。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现疫苗接种全覆盖,并及时进行加强针接种,确有禁忌症不适宜接种的,调离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的岗位。

三、养老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率偏低的原因分析

2022318日,国家卫健委在发布会上透露,中国60岁至69岁人口接种一剂疫苗的比例是88.8%,接种两剂的比例是86.6%,完成第三针加强免疫的比例仅有56.4%70岁至79岁人口这三个数字分别是86.1%81.7%48.4%80岁以上人口这三个数字分别是58.8%50.7%19.7%。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率虽然大大高于全省水平,但远低于全国水平。针对老年人接种疫苗的顾虑和阻碍,分析得出的可能原因包括:一是媒体和社会上一些人发布不正确的疫苗信息,甚至是抹黑疫苗的言论,造成老年人的误解;二是老年人通常有很多是长期病患,他们很担心打了疫苗后的副作用以及能不能打疫苗;三是一些老年人家属对接种疫苗较为保守,也影响了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四、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健康,盐城市民政局将采取针对性措施,更严更紧抓好养老服务机构疫苗接种工作。一是进一步鉴定禁忌症老人。通过各地民政部门与卫健部门协调,在严格执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中“到访人员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各地疾控部门和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遵从“首选线上、次选入院”的原则,对禁忌症再次进行医学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快未接种二针以及接种二针已满6个月老人的疫苗接种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对于个人接种意愿不强的老人,养老机构疫苗接种专项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宣传,向老年人及其亲属解释新冠肺炎对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威胁性,科普疫苗接种在增加机体的免疫力方面的作用,打消老年人接种顾虑。三是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的便利性。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卫健部门,按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入院要求,到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上门接种疫苗的服务。养老机构要做到从协助老人扫码登记、刷身份证录入信息、询问健康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再到接种、留观,每个区域均有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开展。

 

 

 

 

“过筛子”摸清底数 畅渠道及时救助

——全市民政系统多措并举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期间

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在疫情常态化管控过程中,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全力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综合采取社会救助措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全面摸清救助需求底数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政局组织发动基层民政干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结合疫情防控“敲门行动”,在全市范围逐街逐巷、逐村逐户梳理排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切实摸清救助需求底数。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进一步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已脱贫人口、低收入群体、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重点对象的监测排查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及时发出预警、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实施救助,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畅通渠道确保及时救助

市民政局畅通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热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和电话申请社会救助,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安排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线上申请受理工作,及时处理申请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特困、孤儿等救助保障的,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快办理进程,并按规定及时公布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已经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保障对象退出工作。

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市民政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坚决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落实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因残、因病、因学、因灾、因疫等刚性支出和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就业成本,深入分析家庭成员结构和劳动力状况,精准确定保障类别。

帮助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

市民政局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急难救助对象,开展“先行救助”。积极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切实增强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等困难群众,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当地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的确诊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其中的病亡人员家庭,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等帮扶。截至目前,全市各地管控区(含封控区)内低保对象25674193人,特困人员348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1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04万元。

关注重点对象救助工作

市民政局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和定期走访探视制度,采取“资金+物资+服务”的方式,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确保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被确诊或隔离的,镇(街道)、村(社区)另外指定专人负责供养对象的监护照料。指导照料服务人员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视频走访慰问、生活物资配送、环境卫生清理、帮助防疫消杀等方式,提供悉心到位的照料服务。截至目前,向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发放方便面、米面、食用油、牛奶、蔬菜和防疫物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2,折合人民币8.45万元。4月初,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市民政局在本轮疫情期间增发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发放对象为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惠及困难对象126365人次,发放金额共计2527.3万元。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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