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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机制创新
着力构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温情网”

发布日期:2020-12-04 09:57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大丰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着力构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温情网”。

一、健全机构,完善救助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修订完善大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分管主任担任召集人,区委政法委、宣传部、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17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救助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民政、公安、城管、卫健、应急管理、消防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救助管理工作的监管机制,定期开展部门联合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三是规范机构托养。按照民政部拖养指南标准,投资十多万元对区第二人民医院各项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将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我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托养点,截至目前,已托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3名。

二、防管并举,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一是强化应急管理。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面主动救助和转介处置,每天两次对城区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巡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站内工作人员每日两次检测体温,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置。二是强化严防严控。临时关闭救助管理站进出大门,实行严格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站内。新入站求助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身体检查,了解人员以往病史、来路去向、困难需求等情况。设立救助管理绿色通道,在定点医院设置隔离观察室,按照入站先隔离的要求将其及时送往隔离观察室进行检测隔离。三是强化精准救助。为流浪乞讨人员、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等原因暂时遇到困难人员提供帮助。疫情防控期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其中,未成年人1人。帮助一名河北籍翟姓男子办理暂住证,协助盐都区步凤镇将一名走失的五保老人送往隔离点隔离观察。

三、规范有序,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常态化推进专项行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盐城市民政局部署要求,开展“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落实工作值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跟踪检查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有行必果”。二是多元化开展寻亲服务。借力互联网、人脸识别、DNA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快速寻亲。特别是去年以来,区救助管理站与区公安局合作,采用人像识别技术,对在托养机构托养及滞留在医院的长期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进行人像识别资料采集,大大提高了救助寻亲率,为滞留对象及时回归家庭创造了条件。三是温情化实施救助关爱。坚持以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开展亲情化服务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强救助管理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开展操作平台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变“管理者”为“服务者”,投入真情救助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对待受助人员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耐心、救助真心。近三年来,累计救助人员近400人次。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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