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山东菏泽市民政局副局长马超率各区县民政局分管局长和社会事务科科长一行计25人来滨海考察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
考察组一行先后现场观摩了滨海港经济区友谊公墓和八巨镇八巨公墓建设管理情况,认真听取滨海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的介绍。现场观摩结束后,两地民政同志就公墓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来宾一致认为,该县公益性公墓规划科学、交通便利、环境整洁、价格低廉,满足了广大群众基本丧葬服务需求,值得菏泽市学习借鉴。
近年来,为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等现实问题,从2016年10月起,滨海县规划用3年时间,分两批在全县15个镇(区、街道)新建27个公益性公墓,作为“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
在投资主体上,公墓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县财政投入,公墓资产归县国资办所有。在收费标准上,该县物价局核定单穴立碑墓1800元/座、双穴立碑墓2000元/座,公墓管理费每座每年50元;对无保户、政府核定的特困户实行免费安葬,对政府指定的迁坟户实行免费迁葬,从而牢牢秉持民政为民、公墓姓“公”这一民生底线不动摇。在建设管理上,认真执行公益性公墓“双十有”要求,全力推行公益性公墓服务管理“135”工作法(一个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三项服务流程、五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墓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成使用,对推进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