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留守妇女的困惑
解决好农村留守女妇女问题,首先要把握她们的困惑所在。从调查的情况看,当下建湖农村留守妇女之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之困。建湖县地处苏北,系经济欠发达县份,长期以来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农民一直以种粮为生,全县70万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足1.5亩。改革开放以后,建湖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但仍不足以解决全县农民就业、生活之需。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增长和农村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姑娘择偶不再“本地拉郎配”,她们的眼光向往城里的生活,“城里有房、家中有车”成了最起码的条件,这就迫使“农村大爷”必须像“老牛”一样拚命“拉”,外出打工挣钱则成了“农村大爷”最好的选择。据县农委和县统计局统计,建湖县近20年来每年跨县越市出省打工的青壮年农民有15万人,出国打工的农民也逐年增加。青壮年外出打工,老人到城里陪读,留下来种田的大都是些“四五六”,即40、50、60岁的妇女。这些“四五六”型妇女,其中不乏一个人在家苦守“孤灯”的,留守妇女既要在家撑好门面看好门,还要承担全家六七亩地甚至十亩地以上的耕种,下秧、播种、管护、收割,冬去春来,年复一年,为了不让在外“苦钱的”操心,她们默默承担起繁重的农活,可生活却十分清苦,特别是农忙时节,往往早上煮锅粥“连锅端”,从早上吃到晚上,根本谈不上“热汤热水的”。超负荷的劳动,导致体能透支,有的甚至累上了“黄秧病”。据县卫生部门反映,每到夏秋两季农忙结束,县镇医院都要收治不少因过重农活发病的留守妇女。生活之困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的第一大困惑。
失爱之困。“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这是千百年来人们向往的农耕爱情生活。俗话说,“千年偶遇同船渡,百年修复共枕眠”,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子女在外读书就业,留守妇女独守空床,不仅生活枯燥,更难以享受爱人的呵护,虽然现代通信业缩短了时空距离,但仅靠通个电话进行沟通,难以维系朝日相伴之爱,同甘共苦建立在同床共枕基础之上,在外再苦,到家有“甜言蜜语”相知相抚,远比“隔山隔水”要好,长期分居,爱就会渐离渐远。留守妇女由于得不到爱人的关照,精神就会愈来愈空虚,“独守空房,孤灯煎熬”难以抚平她们心灵上的失爱之痛。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留守妇女因长期分居、失去爱的相伴而与爱人渐行渐远,最终走向离异的不在少数,有的留守妇女甚至忘了终生相守的承诺,暗地里另觅新欢,由此引发的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亦呈上升趋势。失爱之困一定程度上成了留守女的心头之“结”。
文化之困。留守妇女白天在田里转,夜晚在院里转,“两点一线”的生活相比城里人和农村正常家庭要枯燥得多,文化相对匮乏的农村留守妇女守着“二亩地”,基本没有文化生活,夜幕低垂唯一的文化生活就是在家看看电视,看戏看电影甚至成了她们的奢望。调查中,有个村书记直言不讳:现在村里要开个会都很难,老人出不了门,留守妇女要看自家的门,你若想请个电影队放场电影,请个“戏班子”演场戏,看的人都很少,结果是花了“灯油钱”,却站在了“黑地”里。有个上了一把年纪的妇女甚至说:大白天在地里做活就已经够累的了,晚上那有精神再出去看戏、看电影啦!而一些中青年留守妇女对文化生活则很有要求,她们巴不得也像城里人一样进进歌厅舞厅,但由于离城较远,想“跳”跳不了,想“唱”唱不了,再加上村里(社区)没人组织,只能望“文”兴叹。由于文化生活贫乏,留守妇女的心情开朗不起来,心境开阔不起来,到头来一年360天固守田园,只能“早上看太阳,晚上伴月亮”。文化之困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心头之“痛”。
安全之困。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差不多,都是一人值守“大院”,白天则罢,到了夜晚,安全又成了她们的困惑。在广袤的农村,一个村庄上原来有几十号人,甚至上百号人,过去只要有个“风吹草动”,一庄子上的人就全部出来了,现在若有个心怀不鬼的作恶,喊人都喊不到,想抓都抓不着,一个庄上就几个妇女、老人,打水都不“浑”,再加上这些“留守的”没经过专门“培训”,缺乏抗争的“技能”,即使打了“110”,待赶来的时候,“作恶的”早就“溜”走了。留守妇女的安全之困成了当下农村最棘手的问题。
创业之困。在建湖农村流传着这样的“口头禅”:“男人苦钱,女人种田”。受这种传统固有思维束缚,妇女只能“烧烧煮煮、缝缝补补”,一些本有能力的中青年妇女亦只能在家里“发展”,要想到外面的世界“经风雨、见世面”,除非有“三头六臂”扛得住,否则就只能“看看小孩子,服侍老婆子。”当然,留守妇女要外出打拚、创业还受其它因素的束缚。诸如:文化水平不高、政策把握不准、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社会支持,等等。试想,农村留守妇女要想创大业、成大业,除了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外,究其自身也难以“作为”,创业之困难以让留守妇女从根本上“解放”。
当然,农村留守妇女之困还有学习教育、社际交流、活动旅游等诸多方面,要真正让她们从困境中走出来,需要政府、社会等各个层面共同施策,形成大关爱体系,给她们提供生产生活、精神文化、安全保障、兴业创业等全方位关爱帮助,只要做到了这几点,留守妇女的社会化问题就一定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二、破解农村留守妇女之困的路径
农村留守妇女问题解决了,有利于提高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村要发展,首先要解决农民问题。农村留守妇女作为农民的一部分,作为现代农村的一个特殊群体,不仅党和政府要高度关注,全社会更要有深层的认识。千百年来,我国的妇女地位低下,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妇女的地位明显提高,广大妇女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为农业、农村发展贡献了聪明才智,她们已成为全面小康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农村留守妇女作为农村妇女中的一部分,她们乐于吃苦,默默奉献,勇于承担家庭和社会的两个重担,赢得了农村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尊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解决好农村留守妇女问题作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重中之重,勇于面对,科学谋划,创新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做得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留守妇女满意。
1、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妇女政策体系
农村留守妇女面广量大,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是个全新的课题,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必须有政策做支撑。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女面临的问题复杂,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基于此,一方面党和政府要从宏观层面上出台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的政策举措,按照“十三五”我国妇女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统筹妇女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制订切合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原则意见;一方面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依据本地留守妇女问题的特殊性,在把握宏观基本面的基础上,拟订出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着力在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方面探索新的路径。农村留守妇女问题,说到底是权益保障问题,无论是生活之困、文化之困、失爱之困、安全之困……,无一不关乎留守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因此,要从保障留守妇女的权益入手,拿出可操作性,又能被广大农村留守女接受和全社会接受的办法,让基层既能够在政策的框架下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又能够不拘泥于一定的模式而开创性地进行摸索和探索,总之,政策是前提、政策是保障,只要建立好政策体系,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就一定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2、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组织体系
当前,我国关爱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组织体系尚不健全,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妇联组织是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事业发展的职能性群团组织。留守妇女问题由于是新常态下出现的新问题,必须统筹谋划、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关系农村妇女事业的发展大局,因此,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重任,农业、农经及组织、宣传、公安、司法、民政、文化等其它部门亦要共担其责,要建立妇联主导、其它部门参与的组织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要科学职能分工,建立农村留守妇女问题联席会办制度,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农村留守妇女组织体系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和发挥。
3、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妇女保障体系
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不是一朝一日就能一蹴而就的,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从当下农村留守妇女中出现的问题看,有必要建立以下保障机制:一是制度保障机制。要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关爱保护制度,使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工作始终在制度框架下得到正常开展,能够在制度的约束下步入正轨;二是能力保障机制。各层各级要选配工作能力强、熟悉相关业务、有热心和事业心的人担任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同时要不惜加大关爱工作的投入,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地方财政要实施倾斜和保证;三是约束监督机制。各级干部和有关部门不能把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和关爱保护工作当作“皮外肉”,要通过建立约束监督机制,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必须加大惩戒力度,直至组织处理。
4、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女服务体系
农村留守妇女生活在社会的角角落落,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社会的方方面面为她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要想为留守妇女之想、急为留守妇女之急,要根据留守妇女不同的生产生活需求,开展生活关爱、精神关爱、文化关爱、亲情关爱和安全关爱,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一对一定向志愿服务,要通过登门入室,集中驻点等形式,为留守妇女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向留守妇女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一是帮耕帮种服务。村居(社区)要利用农忙关键节点,组织义务帮耕帮种服务队,帮助留守妇女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难题,努力减轻留守妇女繁重的劳动强度;二是技能培训服务。要利用农闲组织留守妇女学政治、学法律、学技能,全面提升留守妇女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自护能力;三是法律援助服务。在留守妇女遭遇不测、身心受到侵害时,公安、司法部门及各级妇女组织要主动承担援助责任,用法律手段为受害留守妇女撑起“保护伞”,使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四是公共文化服务。村居(社区)要根据留守妇女的身心特点,组织留守妇女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让留守妇女能够在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中陶冶情操,提高精神生活的质量;五是亲情关爱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留守妇女亲情关爱驿站,针对留守妇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人文呵护和人文关怀,开展情感交流和情感沟通,帮助留守女提振生活信心。
总之,破解农村留守妇女之困,需要全社会通力协作,只要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创新举措,乐施其策,农村留守妇女的问题就一定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就一定能像社会大家庭成员一样,沐浴着改革开放的雨露甘霖,生活得更灿烂、更幸福。(杨守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