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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民政2013第五期

发布日期:2013-09-02 15:31 [ ] 浏览次数:

 

工作动态

 

市民政局与盐都区政府签约共建居家养老工作

5月31日,市民政局和盐城市盐都区政府在盐都区政府举行了居家养老建设共创共建试点合作协议。副市长吴晓丹,市民政局局长谷红彬及局班子全体成员、盐都区常委、常务副区长单永红及相关领导、盐都区民政局班子成员、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民政助理、试点社区(村居)主任等出席签约仪式。谷红彬局长与单永红常务副区长签订共创共建试点合作协议。

据了解,盐都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2011年6月起步,按照“组织在政府、工作在乡镇、落实在村(居)”的架构,到去年底,累计投入资金近9000万元,实现了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全覆盖。根据共创共建协议,今年8月底前,城乡每个社区(村)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100%;完善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和工作,实现城乡全覆盖。对现有的“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进行扩容升级,将呼叫服务座席逐步增扩至规划的100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促进全区已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档升级。

吴市长提出,共创共建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建设,就是在盐都区已取得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成果的基础上,探索一个适合全市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家政、医疗、法律援助和应急救援等多种居家养老服务,为加快建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托“12349” 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突出“虚拟养老”这一重点,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高标准做好试点工作。将市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指导小组,加强组织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综合市老龄办、盐都区民政局来稿)

 

响水县首家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5月16日,响水县民政局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响水城南社区茂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

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50平米,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健康咨询、老年关爱、老年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老年服务机构。

响水县民政局将根据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响水县民政局 王士清)

 

大丰市“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级民主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管理程序,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丰市于近日出台了《大丰市村级“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暂行办法》。

《大丰市村级“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暂行办法》共六章,对“四议四公一监督” 工作法的内涵、议事内容、程序步骤、配套制度和组织领导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重点实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规范议事内容。村级党务、事务、财务、涉农政务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都纳入“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议事范围之内。二是确定程序步骤。村级所有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村党组织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四公”(事前公告、事决公示、事中公察、事后公布)、“一监督”(村监委会监督)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为使村级“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顺利实施,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季报制度,对不履行职责的村民代表,可适时启动有关程序予以罢免并重新推选。(大丰市民政局杨松)

 

城南新区低保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4月,城南新区纪工委、财政局、社事局对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了一次联合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采取街道自查、区三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4月20日之前,由各街道对照低保工作规程,完善低保工作资料,对所有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对收入有所提高甚至超出低保标准的家庭,填写好《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减(停发)审批表》,统一汇总交区社事局审批,并书面汇报街道自查情况。4月下旬,区纪工委、财政局、社事局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10%的低保户逐一进行入户调查。

4月28日,在各街道、村(居)低保工作人员的努力和低保户的配合下,全区低保检查工作已顺利结束,共清理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35户82人;因原收入核实不准,需调减低保金的低保户16户43人,调增低保金的低保户11户25人。(城南新区社事局 朱彦)

 

射阳县民政局开展农村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

一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

二是严格工作流程,明确了星级评定的对象。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该县此次参加等级评定的对象为各镇(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镇(区)敬老院,全县共有17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纳入评定范围。

三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评定工作。该县农村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由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牵头,各镇(区)民政办具体抓落实,要求认真对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参考指标》,指导所在地的镇敬老院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四是建立反馈机制,按时报送评定材料。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对照民政部、省民政厅下发的评定参考指标、评定标准,在指导好所在地乡镇敬老院评定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及时反馈汇总。(射阳县民政局李建霞)

 

响水县开辟《民政直通车》助推民政工作上水平

日前,响水县民政局联合县广播电视台共同开辟《民政直通车》栏目,旨在贴近基层、民众,让广大群众了解民生政策、办理程序,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民政直通车》是群众了解民政工作的窗口和平台。栏目涉及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双拥优抚、救灾救济、社会事务、老龄服务、福利彩票、婚姻登记等主要内容。该栏目从五月份开播,每月第三周分别在响水《综合频道》、《城市频道》、《影视频道》分时间段循环播放,每月一期,每期10分钟。

《民政直通车》的开通,让更多的人关心、理解和支持民政工作,促进民政部门更好地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力打造“为民、团结、务实、清廉、有为”的优良局风,为实现“灌河两岸争领先、全市范围勇争先”目标作出响水民政人新的更大的贡献。(响水县民政局张小东 纪恒兵 吴红)

 

 

调查研究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以阜宁县为例

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有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有利于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意义重大,非抓不可。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我们亟待需要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阜宁县为例,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阜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状

目前,阜宁县农村共有公益性公墓30座,其中镇(区)级公益性公墓4座,村级公益性公墓26座,总占地面积979亩。应当说,这些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为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是:

1、规划缺失。一是现有公墓分布不均匀。沟墩、芦蒲、东沟、益林、古河、罗桥、三灶7个镇止今没有镇级公益性墓地;陈良、新沟、陈集、羊寨、板湖5个镇既没有镇级公益性墓地,也没有村级公益性墓地;少数镇虽有村级公益性墓地,但穴位少,难以满足丧户的要求。二是现有公墓建设标准不高。有的公益性墓地不是面积过大(已建最大公墓面积达200亩)就是过小(最小面积只有8亩),缺少统一规划;大多数公益性墓地没有设计方案、规划图纸,在建设上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以致造成今后改造难、扩建难的窘况;有的公益性墓地功能差,内部设施不配套,不少墓区与业务接待区、生活办公区相连,缺少足够的空间和绿化屏障,“生”与“死”一览无余。

2、管理缺位。一是已建的公益性墓地,绝大部分没有到县民政、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均是镇村说了算;少数公益性墓地,由于诸种原因,现在变为经营性墓地,价格自己订,且服务不规范。二是部分公益性墓地单个墓穴占地面积严重超标,土地利用率不高。三是有的公益性墓地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混乱。四是由于对散乱葬乱管理不到位,致使国家禁止范围内有乱葬坟、立碑、建廓现象,全县初步统计大约有1万余座散乱坟建在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内、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致使已建的公益性墓地使用率低。

3、资金缺乏。由于镇区财力有限,公墓建设的资金短缺,加之部分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对加快镇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建设公益性公墓的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实,行动不快,成效不明显。

二、对策与建议

加快公墓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有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有利于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意义重大,必抓不可。要切实抓好公墓建设,我们认为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点:

1、统一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并举,抓好公墓的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设基础较好的开发区、澳洋工业园、金沙湖、阜城镇对现有公益性墓地进行改扩建,按6‰的平均死亡率和20年使用周期测算使用量,基本能满足丧户需求。止今没有镇级公益性公墓的沟墩、芦蒲、东沟、益林、罗桥、三灶7个镇要对现有公益性墓地进行改扩建,并以镇为单位建设镇级公益性墓地。既没有镇级公益性公墓又没有村级公益性公墓的陈良、新沟、陈集、羊寨、板湖5个镇要立即拿出方案,以镇为单位或多个村联合建设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存放室,使本辖区内能满足丧户的需求。凡新建公益性公墓要远离等级公路、铁路和基本农田。各镇区对新建和改扩建公墓要拿出详细的方案,包括选址、设计图纸、概预算等,送县民政局进行审核。

2、坚持标准。各镇区要按照3万人口为基数,建1座镇级公益性墓地,1个骨灰存放室,每处建设用地控制在30亩左右。镇区、村(居)公益性墓地要按照节俭的原则进行使用,单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超过1平方米,墓穴间距整齐规范,墓碑规格式样统一,保留立式墓碑高度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严禁骨灰装棺二次土葬。要加强墓地绿化美化,绿化面积不低于墓区面积的30%,树种配置要合理,增强层次感和园林艺术感。公墓要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公墓应有业务接待区、生活办公区、园林区和墓区,各区分割要明显、合理、衔接。

3、以奖代补。对新建设的公益性墓地(骨灰存放室)由县政府按照以奖代补办法进行奖励(按阜政办法[2013]19号文件执行)。

4、强化管理。一是明确管理主体。实行镇建镇管、村建村管。投资建设公益性墓地前,由投资单位提出申请,经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镇级公益性墓地实行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建成后由投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对少数公益性公墓,擅自改变为经营性公墓的,要采取措施,回归至本来的公益属性。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维护、安全、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服务文明、优质、规范,档案资料保管有序。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管,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要建立财务账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纳入村务公开范围,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履行检审手续。公益性墓地实行年检制度。由县民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墓地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兴建和违规运作的公墓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四是严格收费标准。墓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外高价销售墓地和扩大收费范围等。同时,镇、村级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本辖区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骨灰安葬服务。

5、明确责任。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殡葬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区镇长(主任)、各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是殡葬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加强公墓建设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6、成立协会。县成立殡葬协会,镇区成立殡葬协会分会,由镇区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助理、村主任等组成,并做到协会有章程、能担当。同时各村(居)健全红白理事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殡葬工作包括公墓建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7、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着重宣传建设公益性墓地的重要意义,移风易俗,推行绿色殡葬,对实施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葬法的丧户,民政部门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奖励。倡导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法,探索建设免费安葬不保留骨灰的镇区公益性公墓,缩短殡葬改革“两步走”间隔,逐步实现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的“二次变革”。

8、认真督查。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协调民政局、文明办、监察局、国土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公墓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曝光,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并保证限期推进到位。(阜宁县民政局陈晓红 裴道岭)

 

积极应对银发浪潮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盐城市盐都区居家养老工作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急剧攀升。据统计,至2011年底,盐城市盐都区老年人口达到13.9万人,占总人口的18.2 %。面对汹涌而至的银发浪潮,该区积极谋划、强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亟待继续加大探索实践力度,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服务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盐都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实践

2010年以来,盐都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发展”的思路,强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至2012年底,共投入3000多万元,建立健全了区、镇、村三级居家养老工作网络,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全覆盖。目前,投入运转的服务站147家,参与老年人15000多人,年使用服务券近200万元。龙冈镇个体户潘良中倾其所有,投入70多万元,创办了全区首家民营养老机构――龙冈镇“兴福老年庄园”,满足了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一)科学谋划、准确定位是有效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前提条件。盐都区编委批准成立了盐都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明确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落实事业编制2名、计划内用工8名。区财政划拨200万元资金用于通讯平台建设。区政府办转发了《关于推进全区居家养老和社会助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居家养老工作作出准确定位和全面布置。

(二)协同整合、统筹兼顾是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根本方法。盐都区民政局建立了机关干部挂钩联系镇(街道)制度和区、镇(街道)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搞好居家养老工作规划与建设,协商落实服务项目,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开发呼叫服务系统。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工作,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暨“敬老助残慈善行”活动,打牢居家养老工作基础。

(三)提升效能、建立长效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环节。精心选配管理服务人员从事居家养老工作,明确各级组织机构职责和任务,对服务内容和绩效进行量化和考评。建立了区、镇、村老龄组织网络,发展居家养老(社会助残)社会组织近20个,建立了社会工作者队伍,开通了服务容量可达20万人、覆盖全区老年人的“12349”通讯网络平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建设。

(四)搭建载体、充实内涵是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关键所在。根据老人实际需求,分别提供图书阅览、文体娱乐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针对性服务。依托一年一度的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宣传居家养老工作,充实为老服务内涵,推动老年文化建设。

二、居家养老工作存在的矛盾

居家养老工作具有门槛低、收费少、内容简单、服务直接等特点,但由于工作起步迟、实践少,存在着养老服务形式单一、运行质量不高等矛盾,主要有:

一是形式比较单一,投入比重偏低。目前,盐都区除一所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外,其余都是公办公营机构,服务的对象也是相对固定的群体,社会老人参与度不高。在运行中,政府介入过多,造成了社会对政府过分依赖,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快。同时,基层干部对居家养老工作重视不够,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平衡,推进的力度、拓展的广度、提升的高度不尽如人意,服务形式单一,产业化进程不快。

二是布局不尽合理,运转难度较大。据观察,盐都区存在着城市养老床位少于乡镇养老床位,而城市养老需求远远大于乡镇的矛盾,提供的服务产品与老年人的需求也有脱节现象。同时,被服务的老年人觉得政府为他们购买服务必经网络平台提供服务,既增加成本,又增添麻烦。尤其是居家养老属于福利事业,获利相对较低,使民营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举步维艰,还一定程度存在着亏损之虞。

三是队伍建设滞后,服务质量不高。当前,盐都区居家养老工作没有专业的服务团队作支撑,加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体系不够完备,不能真正将服务做到老人心坎上。在运行中,不同程度存在着老年人与工作人员语言交流障碍、区划调整地名变更带来的老年人不适应新名称和服务商服务区域扩大、酬劳偏低等矛盾,加之专业社工、义工缺乏,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是社会氛围不浓,工作合力不强。当前,部分老年人受“金窝银窝,不如自己草窝”、“积谷防饥,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影响,加之广大农村老年人受家庭经济条件或“241”、“242”家庭模式的制约,他们参与居家养老的观念不强、热情不高、信心不足。同时,居家养老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但推进居家养老的社会氛围不够浓烈,合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格局有待时日。

三、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对策

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幸福工程的有效抓手。推进居家养老工作,需着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方式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顺畅、监督管理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居家养老新格局。

一是注重行政推动,落实工作职责。要围绕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工作格局,坚持“社会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原则,按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整合老年资源自我服务的要求,将行政推动贯穿于规划、启动、实施、督查诸环节。要从相对固定的群体入手,定期定额为老年人购买服务,以带动其他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要按照无偿—低偿—有偿渐进的服务方式,推行“订单式”服务。地方政府要将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布置落实,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是搭建工作平台,增强服务功能。市场经济性质决定了居家养老工作要走产业化之路,才能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为此,要搭建好如下三大平台:舆论引导平台,即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居家养老工作,引导人们确立居家养老理念和“花钱买服务”消费观念;社会服务平台,即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实现老年人的需求与服务商的引导性消费有机衔接;呼叫服务平台,即开发为老服务的一键呼叫系统,重点服务那些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放手基层搞活。同时,还要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服务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向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加强传统的“孝道”教育,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居家养老队伍的社会地位和工作热情。要着眼于服务专业化要求,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他们的敬业意识和履职能力。要大力发展为老服务的志愿者和义工队伍,完善服务规范,提升全社会对居家养老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率。

四是不断加大投入,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资助机制,开展多元化的社会捐助活动,建设立足社区、面向老年人的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居家养老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整合各项公益金和善款,建立投入居家养老的增长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工作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评估和考评办法,推进居家养老工作规范运行,放大居家养老社会效应,积聚老龄事业发展“正能量”。(盐都区民政局姜正林)

 

一线传真

 

阜宁县召开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会

5月28日,阜宁县民政局在该县罗桥镇洪桥村召开全县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会,到会的挂蹲镇区局干、各镇区民政助理、村党总支书记代表观摩了洪桥村老人幸福院,听取了该村负责人关于创办幸福院及幸福院运行的情况的介绍,局长陈建华就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致使农村“空巢老人”数量急剧增加,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鉴于这种情况,今年4月罗桥镇洪桥村审时度势,按照“小型、就近、适用”的原则,建起了老人幸福院,具备满足入院老人住宿、就餐、娱乐、健身等需求的功能,拥有宿舍、厨房、餐厅、洗澡洗衣间、文体娱乐活动室等场所,配备餐具、床椅、图书、报刊、电视机、棋牌、健身和文化娱乐器材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了集中居住、互相照顾、快乐生活的自由空间,解决了老年人独居孤独、寂寞、精神空虚的烦恼,达到了老人开心、子女放心、政府省心的效果。

会议认为,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运作,为解决当前农村社会养老问题探索出有一条新途径,解决了外出务工、经商子女的后顾之忧,为子女赡养老人提供了优良平台,这种“离家不离村,就地抱团养老”形式,既有社会养老特征,又符合农村传统养老的习俗,同时也利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等资源,稍加改造和维修,不花多少钱就可以建成幸福院,村集体或个人都能办得起,政府支持得起,由于经济实惠适用,家庭经济支出能承受,老人也住得起。

会议明确了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并提出了推进措施。年内各镇区要确保建好1个村级示范性农村幸福院,明年在面上推广。要深入调研,尽早启动幸福院建设;要强化责任,强势推进,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幸福院建设,动员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成功人士、中养大户奉献爱心,在经济上和物资上给予一定帮助和支持;要加强宣传,政策扶持,为推进幸福院建设提供保障,做到经济条件好的村集体积极办;村书记、主任带头办;挖掘资源推动办;组织爱心人士主动办;要加强督导,确保落实。挂蹲局干要定期到镇区检查指导幸福院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并建立每月一通报机制,把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阜宁县民政局裴道岭)

 

响水县民政局积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2013年是《城市生活无着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5月27日下午,响水县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救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县各镇(区、场)民政助理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德宏主持。

会上,由救助管理站的负责同志传达5月23日全市召开的救助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对该县贯彻落实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开展合力保学,让流浪为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要求各镇区场开展认真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摸底情况,做好返校复学工作,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其纠正心理、行为偏差,进一步细化关爱帮扶措施,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全县各镇区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的主动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组织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引导全社会参与,不断提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的水平,切实把“流浪孩子回校园”这项行动落到实处。(响水县民政局梅亚军 纪恒兵)

 

射阳县民政局全力做好社工师迎考工作

5月17日上午,射阳县民政局召开社工师迎考推进会。这是该局全力做好社工师迎考工作的一项举措。

为全力做好社工师迎考工作,该局组成迎考班委会,加强对全系统人员迎考的督导工作。5月16日下午,由局长带队到婚姻登记处、殡服中心、福利院等直属单位督查社工考试迎考工作情况。并不定期的通过短信督导,提醒考生抓紧一切时间认真学习教材。同时,召开社工师迎考推进会。陈昌奎局长要求全系统组成初、中级两个组,由社工师正常组织考前辅导学习培训,实行考试重点、模拟命题、参考试卷和整体授课同步推进,整体施教。该局还要求应考人员要多学习,处理好工学矛盾,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要主动多做工作,让应考人员有充足的复习时间,以确保考试过关率。(射阳县民政局董海洋 李建霞)

 

信 息 窗

 

5月份起,城南新区正式开展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办理。办证时需带好本人身份证、近期红底免冠彩照二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民政办进行登记,由区社事局统一编号办理。(城南新区社事局许维轩)

 

近日,响水县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城乡社区村居民,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响水县民政局张友锋 赵永飞)

 

为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即日开始,大丰市将用2个月时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大丰市民政局吴孟 仲维华)

 

为切实保障社会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5月1日至5月15日,响水县民政局联合县国税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2012年度全县各福利企业资格条件进行认定。(响水县民政局张友锋 赵永飞)

 

5月5日,射阳县民政局举办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县镇(区)民政办(社会事业局),农场劳资科、盐场民政办共40多人参加了培训。(射阳县民政局 付玉 李建霞)

 

今年以来,响水县民政局将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界桩警示标志牌埋设工作,有力地促进平安边界建设,夯实和谐发展基础。(响水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5月10日,大丰市召开“安康关爱行动”启动会议,各镇(区)民政助理、养老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镇(区)要按照目标任务积极完成,争取到今年年底形成阶段性成果,全市参保率确保达到20%,此后每年保持一定比例增长,三年内全市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大丰市民政局张晓霞)

 

5月10日,射阳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培训班在县社会福利院举办。来自全县各镇(区)民政助理、敬老院长和安全员、民办养老机构、托老所、老年关爱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福利院全体员工近80人参加了培训。(射阳县民政局 王家富 李建霞)

 

5月10日,大丰市民政局60余名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局长杨建平的带领下,参观了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并听取了检察人员关于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这是该局为预防民政干部职务犯罪而开展的一次专项活动。(大丰市民政局潘正忠 仲维华)

 

5月12日,市儿童福利院在四楼会议室举行“心之家”公益行动第十一站—感恩母亲节活动,有20多名孤儿和配对爱心妈妈来到了现场,师范学院的爱心哥哥姐姐也一同参加了活动。孩子们为“妈妈”送上了祝福,同在心灵花园服务站的老师的演讲下留下了感动地热泪,亲子游戏更是增进了爱心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市儿童福利院)

 

5月12日上午,响水县减灾委组织县民政局、公安局、地震局、气象局、红十字会等成员单位在县城滨江路广场举行第五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利用条幅、展板、宣传手册、传单等向公众讲解防灾减灾知识,识别灾害种类,普及自救互救技能,动员全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名成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时刻关注身边的灾害风险,努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响水县民政局陈良峰 姚云龙 纪恒兵)

 

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射阳县民政局联合地震局、气象局、红十字会、消防大队在县太阳城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射阳县民政局蔡陆军 李建霞)

 

日前,市福彩中心与《东方生活报》联合举报了有奖征集“福彩宣传标语、福彩故事”的活动,此次活动历时两个月,共收到宣传标语1300多条,福彩故事105个,经专家、彩民代表、有关综合部门组成的评委现场投票,选出优秀宣传标语10条,优秀福彩故事6个,阜宁福彩中心获优秀组织奖。(市福彩中心)

 

近日,响水县首家村级党代表工作室在黄圩镇黄北村揭牌,据了解,该镇村级党代表工作室主要职责是收集一线党员群众的意见,党代表釆取接待、走访、约见等方式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响水县民政局 张友锋 赵永飞 杨应乾)

 

5月14日,在响水32090245号福利彩票投注站内,县募委办主任于海波组织召开5月份福利彩票工作月度工作例会。此次会议主要是大家在一起交流和研讨“快 3”的投注技巧,助推响水广大彩民更大的热潮,促进“快 3”销量的稳步增长。(响水县民政局 于海波 纪恒兵)

 

5月15日,射阳县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召开“我为民政作贡献”大讨论总结会议,从工作思路、具体落实、构建民政新梦想等不同角度、不同领域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发挥民政人的聪明才智和辐射带动作用,共筑射阳民政梦。(射阳县民政局李建霞)

 

近日,响水镇东园社区获得由国家减灾委员会和民政部联合颁发的2012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响水县民政局陈良峰 姚云龙)

 

5月17日,响水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敬老院进行夏季安全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灭火器材存在已过期、安全疏散标志破损等情况,检查人员当场对敬老院负责人进行告知并要求其尽快更换,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响水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5月20日,省荣军医院医务工作者一行6人来大丰市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体检,对不能集中的重点优抚对象则进村入户上门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赢得了优抚对象及家属的一致好评。(大丰市民政局金鑫)

 

日前,响水县民政局编印了民生政策“一折通”,涵盖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工作、孤儿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惠民殡葬、社会组织等十八类民政工作内容。(响水县民政局王士清)

 

4月底以来,盐都区民政局以5月10日为时间节点,策划开展了以“增强廉政意识,永葆党性纯洁”为主题的“510”作风警示活动。(盐都区民政局姜正林)

 

近年来,响水县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采用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坚持“自主选择、免费培训”的原则,通过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2012年,全县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率达97.8%。(响水县民政局 纪恒兵)

 

5月21日,大丰市召开社区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研究部署推进全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大丰市民政局)

 

日前,响水县民政局利用“社会大讲坛”的契机,举办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知识讲座,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业务学习。(响水县民政局张友锋 赵永飞)

 

为加快推进“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建设进程,5月23日,响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到各镇区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农村新型社区创建工作,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响水县民政局张有锋 赵永飞)

 

5月24日,响水县召开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与会人员观摩了黄圩镇黄北村推行“1+1网格化工作法”(即构建一张民情网格图,选聘一组民情联络员)以及民情联络点等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的现场。(响水县民政局 张友锋赵永飞)

 

5月25日,射阳县民政局党委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活动。民政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专题辅导。(射阳县民政局李建霞)

 

为切实巩固行风评议成果,不断促进全县殡葬行业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建设,响水县民政局通过“五看五查”认真做好全县殡葬行业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响水民政局王士清)

 

5月28日,经过层层推荐和认真考核,射阳县社会福利院、江苏银宝公司射阳盐场居委会、射阳县兴桥敬老院、盐城市射阳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射阳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5个单位授予首批市级“敬老文明号”。(射阳县民政局 田广志 李建霞)

 

5月29日-31日,省民政厅纪检组赵文化组长、监察室张中新主任、优抚局赵凯局长、机关党委潘星星书记和杜良灿科长等一行领导到我市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督查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工作。(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日前,响水县民政局举行新闻写作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共20多人参加了学习。(响水县民政局纪恒兵 吴红 徐永兰)

 

5月29日,射阳县合德镇兴庆社区的友好托养中心正式开业。该养老中心集全托、半托、寄养、康复、助残、扶幼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占地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多平方米,设定床位103张,是该县目前投入最大、规格最高、设施最齐、床位最多的民办养老机构。(射阳县民政局 王家富 李建霞)

 

5月31日,响水县举行“圆梦六一 情暖校园”慈善助学活动。县慈善会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贫困生捐赠慈善助学金1.2万元,并赠送了价值9000元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为残疾孩子们送去了节日的祝福。(响水县民政局陈霞 姚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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