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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非慈善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8 18:11 [ ] 浏览次数:

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部署要求,现将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7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在市民政局登记或认定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年检时间

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531日,61日起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双重管理的年检对象,应于331日前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430日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年检对象应于531日前在系统中报送年检全部材料。

脱钩或直接登记的年检对象,应于531日前在系统中报送年检全部材料,同步推送给年检对象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综合)党委或者属地党组织,相关部门应于731日前反馈意见。

三、填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教育和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2025年度审计报告(其他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年检流程

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该系统部署在互联网,参检对象应及时登录系统,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双重管理的年检对象在系统中提交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社会组织补充提交材料业务主管单位线上初审通过后,社会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盖章,于531日前扫描成pdf文件(不超过15MB),上传至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年检模块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栏。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作出并公告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不再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且影响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

手机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电脑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全市性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真实填报党建工作情况、组织结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严格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其授权的行业(综合)党委、属地党组织以及各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年检系统了解掌握所属社会组织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反馈。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在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盐城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关注所属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创建示范、授牌命名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业务咨询

年检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系统工程师联系咨询。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咨询电话:0515-866604240515-86662618

全市性社会组织交流群QQ565041058

系统工程师咨询电话:025-83590439

 

盐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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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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