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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政惠民政策“明白卡、幸福码”

发布日期:2025-10-14 15:12 [ ] 浏览次数:

一、民政惠民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为828元/人·月,补差不少于450元/人·月。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300元/人·月,城市160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市直、东台市、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分别为678元/人·月、339元/人·月、113元/人·月,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分别为603元/人·月、302元/人·月、101元/人·月。

3、临时救助:镇(街道)可给予1-3个月低保标准临时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可给予4-6个月低保标准临时救助。

4、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根据残疾人困难类型按照低保标准的25%-100%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30元/人·月。

5、尊老金:80-8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90至99周岁老年人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0元/人·月。

6、居家上门服务: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标准,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月标准不低于30元;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标准不低于100元。

7、困境儿童保障: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补贴标准为2320元/人·月;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1908元/人·月;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1506元/人·月;重残、重病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1305元/人·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2320元/人·月;贫困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2320元/人·月。

二、申请条件及渠道

请通过“我的盐城”APP搜索“社会救助”或通过“我的盐城”APP扫描盐易助“幸福码”了解详细政策和申请程序。(民政惠民政策.pdf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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