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步提升民生幸福指数,新春佳节来临前期,我市严格按照“精准全面、重点倾斜”的原则,解困帮扶和节日慰问统筹兼顾各类困难群体,市级慰问对象涵盖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失业人员、困难老党员和老干部、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一线职工代表以及驻盐部队、经济欠发达镇、村、困难企业、民政服务机构等。今年计划发放慰问金约6800万元,比上年增加约380万元。
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将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4类救助群体纳入低收入人口,自7月份开始启动集中认定工作以来,市民政局重点瞄准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残疾人家庭等6类对象,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大数据比对监测,动员组织镇村干部、社区网格员以及购买社工站专业服务等方式入户摸底排查,同时主动发现、引导困难群众进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全市低收入人口进行集中认定。截至12月16日,全市累计排查重点人群49.4万人,完成低保边缘家庭认定9096户、19025人,完成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1952户、4714人。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事项改革,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登记等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完善制度措施,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理顺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各个环节,明确市民政局和乡镇(街道)职责分工,实现社会救助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落实属地责任,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