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近年来,江苏盐城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参与、保障等政策,践行积极老龄观,初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医养康养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相结合,有效回应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政策保障,让包容性、普惠性养老服务“有章可循”
一是高位构建宏观政策,筑起养老服务的“保障墙”。近年来,盐城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盐城市区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颁布施行《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高位设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协调”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的“1+N”政策保障体系,政策惠及民生的延展性得以拓展,消解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无后顾之忧,养老服务整体上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加可及。
二是审时度势提标扩面,扩大养老政策的“包容性”。一方面,扩大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提高高龄户籍老人居家上门服务费用标准,将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高龄老人服务标准从每人每月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0元,中度、重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 元,将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经济困难中度、重度失能老人从70周岁扩面至60周岁。另一方面,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全市尊老金标准按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三个年龄段分别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100元、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200元、600元,其中,80-89周岁和100周岁及以上标准位居江苏省第一,“十三五”期间共支出尊老金9.13亿元,2021年共支出2.4亿元。
三是根据需求加大补贴,强化养老服务的“普惠性”。按照“政府给政策、企业降价格、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加大对运营主体的补贴,降低运营成本,减轻服务对象费用承担压力,让更多老人购买服务“可承担”。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让更多地老人享受医养服务。出台《关于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助项目及发放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标准的通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收住重度、中度失能老年人连续六个月以上,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00元、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150元。
四是科学策划以评促进,增强服务供给的“可及性”。对更加市场化、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服务,探索实施审慎监管,推动监管流程更加透明规范,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方面,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印发《盐城市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信用+养老服务”应用场景实施方案》,加大信用承诺、信用审查结果应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制定全市养老工作评价方案。围绕1项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等4项实事工程重点工作,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员培训、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等3项养老服务基础性工作,制定“1+4+3”评价方案。在全省率先购买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质量监测,稳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内涵发展。
二、全人健康,使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健康是老年人最关切的问题。近年来,盐城打破将健康定义为身体健康的思维定式,老人心理健康、社会网络、精神健康被纳入到养老服务范畴,全人健康的立体化为老服务策略逐渐形成。一是推动医养结合,保障老人身体健康。采取“医疗机构+养老”和“养老机构+医疗”的方式,出台《关于镇(街)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闲置医疗床位开展养老护理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全市共建有56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同时,着力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全市各地均建有医养结合型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护理院,集中供养3304名失能失智老人,有效满足了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二是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呵护老人心理健康。全市建成30个城市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0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让养老“不离家、不理村、不离亲”。全市各地均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城乡困难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医、陪聊等上门服务,2021年全市共提供养老居家上门服务290万余人次,有效预防了老人因缺少陪伴而导致心灵空寂产生心理疾病的风险。三是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强化老人社区支持网络。按照“建在社区、功能齐备、服务全面”原则,积极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提供短期住养照料、康复护理、家庭喘息等服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老人喜好的社区活动,提高老人生活品质,强化老人与社区的联系,增强社区对老人的支持力度。
三、全民参与,让多元主体投入养老服务“有劲可使”
一是激发市场活力,促使养老服务产业资源“投入得进来”。养老是“民生事业”,也是“朝阳产业”。盐城市积极吸纳市场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畅通市场机制进入通道,鼓励和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开发适老化技术、制造适老化产品、培养智慧养老新业态、培育养老产业市场。一方面,探索养老领域跨区域合作新模式。上海市与江苏省合作开展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项目建设,规划面积17.1平方公里,涉及人口规模15万,项目总投资700亿元,计划5-10年建成,打造全国知名、世界一流的高端康养基地。另一方面,探索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模式,邀请品牌化和连锁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进驻盐城,给予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一次性护理型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既让老人“承担得起”,也让机构养老“供应得上”,推动市场化运作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是培力社会活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跟得上需求”。一方面,推动养老服务人才专业教育。积极推动驻盐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专业招生规模,培养更多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养老服务人才。另一方面,加大养老服务人才继续教育。依托3个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常态化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十三五”时期累计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1.5万余名,合格率达96.9%,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5.1%。今年8月,我市开始发放养老护理员特岗补助,对养老机构中照顾重度、中度失能老年人的一线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补助,对照护轻度失能、能力完好老年人的一线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补助,让养老服务人才“留得下来、引得进来”。除此之外,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的实施办法》,鼓励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推动互帮互助、邻里相亲的户主乡村社会风尚;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农村社区用房、撤并学校房屋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民房,建立互助式养老机构,并从财政预算中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是焕发老人活力,让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得起来”。《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多项政策,明确指出“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发展互助式养老”。一方面,激发社区互助养老内生动力。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运作机制,营造互助志愿氛围,鼓励和引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帮扶服务。另一方面,探索机构内互助养老路径。在养老服务机构内,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推行机构内“以老带新”互帮互助,由先入住老人帮助后入住老人熟悉环境、使用助老设施、结交新友,由低中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助餐、助行、助乐,逐步形成“以老助老、互助养老”的机构内养老服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