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民政动态

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守护群众生活“微幸福”

发布日期:2021-09-08 16:42 [ ] 浏览次数: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从最困难群体入手,从最具体工作抓起,推动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和完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幅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全力以赴解民困纾民忧、察民情暖民心,对全市老、小、困、残四类群众相关保障和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老年人福利方面,全市尊老金发放标准统一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后,我市808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尊老金标准列全省第一位。今年,我们还将为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收到申请4132户,已完成评估3132户,698户已完成改造。同时,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体现对老党员的关心关爱,七一前夕,我局启动为了“光荣在党50年”困难老党员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活动,为998户困难老党员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除提供清单式改造选择外,还将充分运用智能网络技术,安装一键呼叫等智能化应急保障设备,更加高效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确保适老化改造取得实效。

儿童保障方面,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在2020年标准基础上统一提高300元。

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000元;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900元;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提标后,我市机构孤儿和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均列全省第一位,散居孤儿、监护缺失儿童、监护无力儿童保障标准均列全省第三位。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方面,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730元,最低月补差不低于每人每月450元,新标准位列苏北第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这次提标后,我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列全省第七位和第五位。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新标准列全省第一位。

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城乡每人每月130元和90元统一调整为130元,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

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我们牢牢秉持民政为民、公墓姓“公”民生底线,按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原则,在全省率先启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并纳入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将这个项目打造成民心工程、生态工程、精品工程,构建优质均衡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全市计划总投入6.85亿元,新建、改扩建10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将对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实行免费安葬,对烈属、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优惠安葬,全面实现遗体接运、火化、骨灰盒、安葬“三免一平价”惠民目标,充分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丧葬需求。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所有项目将从9月份陆续开工建设。我们还将以此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大力倡导绿色、文明殡葬新风,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民政服务改革。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

一是推进养老服务法治化建设。《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已经6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628日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被列入省人大立法精品工程。《条例(草案)》在保证符合国家、省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重点体现我市工作特色。一是突出居家社区服务,着力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二是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镇(街)为中心的养老服务网络。三是推动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产业与养老事业共发展。

二是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能力。41日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530日启动为心智障碍儿童家庭提供“喘息”服务项目,在大市区筛选出15户心智障碍儿童家庭,采取一户一策的服务方式,开展为期8个月、每月至少两天上门服务。

三是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联合财政、人社等六部门共同出台《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目前已完成的镇(街道)85个,占总数的58%

四是方便群众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6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即一方户籍在盐城市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我市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截止8月底,全市已办理跨区登记342件,其中补办结婚登记25件,新领结婚登记221件,离婚登记37件,补发结婚证54件,补发离婚证5件。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