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抓紧做好“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1〕26号)精神,我局对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盐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盐城市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两家社会组织为拟推选对象。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推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盐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15-86660424。
盐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