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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拟推选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10 15:48 [ ]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抓紧做好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126号)精神,我局对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盐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盐城市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两家社会组织为拟推选对象。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推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910-916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盐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15-86660424

 

 

盐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910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申报条件.docx

1、盐城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先进事迹材料.docx

2、盐城市心理健康服务协会先进事迹.docx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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