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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慈善组织2020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11:29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民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市属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民政厅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全市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范围

本文所称慈善组织是指在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二、年报申报内容

1、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需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2、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集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3、慈善组织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事项专项报告和审计:①对年度实施的重大公益项目、因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募活动实施专项审计;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逐项报告其本年度开展的公开募捐情况以及使用本组织公开募资金执行的已结项或尚未结项的项目(含本组织公开募捐资金拨付其他组织机构执行的项目)实施情况及财务状况,逐项列明收支明细,并作为慈善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审计报告中;③作为委托人或受托人开展慈善信托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其受托或委托设立的慈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专项报告;④申请确认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经确认已取得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报送年度专项信息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⑤合理设计慈善项目,制定2021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慈善项目资金预算)。相关工作材料及审计报告随年报材料一并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可以参照省厅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研究制定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考样本)》、《2020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参考样本)》格式出具。年报工作截止时间至5月31日。

操作流程

1、做好年报准备。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慈善活动,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整理年报材料。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和接受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2、制作年报材料。慈善组织应当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各项管理制度、年度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重大公益项目和应对突发事件活动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分别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均须原件全文扫描,有多页的要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复印件扫描件及缺页件一律退回。扫描文件在网上填报年报信息时一并上传至“网上办事系统”。

3、年报受理审查。民政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江苏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江苏省社会组织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筒称业务管理系统),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网上填报和上传的年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填报和上传材料完整无误的予以受理通过,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并出具理由和说明,予以退回。

4、年上传完成。慈善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待系统提示“已受理”后,通过网上填报系统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A4大小,正反两面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监事签字并加盖慈善组织印章后,按年报工作要求连同相关材料(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件、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年度审计报告、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包括对慈善组织年度活动情况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并盖后(直接登记的慈善组织无此环节),慈善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上传至“网上办事系统”。

5、年报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完成年材料网上报送工作的同时,应将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及其他更新信息扫描件(PDF格式)及时上传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

三、工作要求

1、用好业务管理系统。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配齐网络设备、单机设备等配置,组织工作人员尽快熟悉业务管理系统中有关慈善组织年报等慈善相关工作的受理办事流程;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牢树立网络安全意识,防止信息数据的流失、外泄。各市、县(市、区)民局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业务管理系统中有关善组织年报等慈善相关工作的操作管理和数据维护,相关人员名单报设区市民政局慈善工作业务处室,汇总后前报省厅慈善社工处,当人员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向省厅报备。省厅将根据人员名单尽快完成账号开通、权限分配和业务流程配置。

2、做好服务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抓紧梳理所辖慈善组织基本信息,对个别未登记或未认定为慈善组织但因误操作被归入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应当尽快联系省厅系统管理员进行数据纠正,指导其按社会组织年检有关规定分类施检。要将年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通知所辖慈善组织,指导其通过“网上办事系统”下载“慈善组织年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和《2020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考样本)》、《2020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参考样本)》、《慈善信托年度报告(样本)》等,规范制作相关年度报告材料,做好在线报送。

3、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严格把关,做好对慈善组织报送材料的审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将“网上办事系统”接收的慈善组织年报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部分慈善组织进行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事项。年报工作中一经发现慈善组织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规范慈善行为。各地民政部门应当结合2020年度年报工

作,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的慈善行为,督促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照慈善宗旨和本组织章程核准的业务范围实施慈善项目,依法开展慈善募捐、慈善信托和保值增值投资活动。及时为新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上开设账户,督促其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请于2020年6月26日前向市局慈善社工处报送本地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方式:侍秋玉,86660417;孙留军,86660428。

省厅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王宜成,025-83590439。




盐城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7日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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