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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17:11 [ ] 浏览次数:

 

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盐城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盐社管〔20181号)的规定及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拟对部分市属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9-11月,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形式

市民政局将成立抽查小组,随机抽取社会组织。抽查名单确定后,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实地检查,检查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

三、抽查小组

  长:司爱平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局长

副组长:徐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副局长

  员:刘涵元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工作人员

陈晶晶  市儿童福利院 总账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四、抽查内容

1.查看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查看社会组织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核实报告书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了解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

5.查看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6.对行业协会商会,还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规定,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行业协会商会对《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抽查要求

1.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按照抽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和台账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抽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抽查工作。

2.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我局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3.请相关社会组织安排一位负责人(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一名财务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附件:2020年市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盐城市民政局

                   2020915

 

附件:

 

2020年市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1.盐城市母婴用品行业协会

2.盐城市葡萄酒行业协会

3.盐城市纯净水行业协会

4.盐城市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5.盐城市安徽商会

6.盐城市酒店行业协会

7.盐城市旅游协会 

8.盐城市机器人学会

9.盐城市吉他协会

10.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鸽协会

11.盐城市花鸟画研究会

12. 盐城市舞蹈家协会

13.盐城永康医院

14.盐城千鹤湾老年医院

15.盐城大圣医院

16.盐城佳爱医院

17.盐城外国语学校

18.盐城市格林幼儿园

19.盐城市小新星英语学校

20.盐城市优孕母婴公益服务中心

21.盐城市古今文化艺术中心

22.盐城市远航志愿者服务中心

23.盐城市永成书画院

24.盐城梦吧运动俱乐部

25.盐城鹤鸣亭公益服务中心

 

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的通知.pdf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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