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盐城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盐社管〔2018〕1号)的规定及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拟对部分市属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9月-11月,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形式
市民政局将成立抽查小组,随机抽取社会组织。抽查名单确定后,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实地检查,检查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
三、抽查小组
组 长:司爱平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局长
副组长:徐 梅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副局长
成 员:刘涵元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工作人员
陈晶晶 市儿童福利院 总账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四、抽查内容
1.查看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查看社会组织2019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核实报告书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了解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
5.查看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6.对行业协会商会,还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规定,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行业协会商会对《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抽查要求
1.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按照抽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和台账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抽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抽查工作。
2.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我局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3.请相关社会组织安排一位负责人(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一名财务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附件:2020年市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盐城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2020年市属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1.盐城市母婴用品行业协会
2.盐城市葡萄酒行业协会
3.盐城市纯净水行业协会
4.盐城市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5.盐城市安徽商会
6.盐城市酒店行业协会
7.盐城市旅游协会
8.盐城市机器人学会
9.盐城市吉他协会
10.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鸽协会
11.盐城市花鸟画研究会
12. 盐城市舞蹈家协会
13.盐城永康医院
14.盐城千鹤湾老年医院
15.盐城大圣医院
16.盐城佳爱医院
17.盐城外国语学校
18.盐城市格林幼儿园
19.盐城市小新星英语学校
20.盐城市优孕母婴公益服务中心
21.盐城市古今文化艺术中心
22.盐城市远航志愿者服务中心
23.盐城市永成书画院
24.盐城梦吧运动俱乐部
25.盐城鹤鸣亭公益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