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2020年2月1日,新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经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商,决定自即日起对《关于进一步做好评(调)残初审工作的通知》(盐民优〔2010〕4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盐城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