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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政局对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0-03-13 14:44 [ ] 浏览次数:

近日,盐城市民政局对盐城市中康居民健康生活服务中心等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上述社会组织的具体违法情形如下:

盐城市中康居民健康生活服务中心、盐城东城医院、盐城市跃马食品总公司医务室、盐城市小艺星少儿艺术培训中心、盐城阿斯顿英语培训中心、盐城艺博美术培训中心、盐城市环雅教育培训中心、盐城市东方金字塔儿童潜能培训中心、江山行盐城画院、盐城市缘来香沿海生物食品研究所、盐城市交通医院、盐城市舞美体育舞蹈俱乐部、盐城市新启航文化辅导学校、盐城市乐博钢琴培训中心等14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62017年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规定。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盐城市民政局决定对上述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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