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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04 16:02 [ ] 浏览次数: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苏民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滨海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老人子女或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在院老人。同时,劝阻老人不得擅自离院,如确因身体原因需外出就医的老人,由工作人员帮助老人做好防护措施,并送达医院。

二、科学设置隔离区域。各养老机构应在远离集中居住的地方设置隔离区,布置隔离床位。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年人返院时,由养老机构商请卫生院(室)对老人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再入院,并安排到隔离床位居住观察,住满医生建议的隔离期后再入住原寝室。

三、切实加强消毒措施。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养老机构严格执行物品消毒流程,提高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对不同场所、不同物品分别采取浸泡消毒、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高温消毒等相应举措消毒。各养老机构要主动商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养老机构全面消毒、定期消毒,坚决防控病毒传播。

四、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监测工作。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测量,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送医并第一时间上报信息。机构工作人员每日上下班要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回家过春节的养老服务人员返院后,要进行体温监测,如遇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病症人员,要先留在家中休养观察,暂不返岗工作。二是采取防护措施。养老机构立即采购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等具有防护作用的口罩,发放给每位老人佩戴。三是加强疫情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音频,教育老人配合测量体温,不要人员聚焦,做好寝室卫生,开窗通风,勤洗手、正确洗手,不随地吐痰。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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