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紧扣“2019年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盐城市民政系统积极开展“五个一批”的兜底保障脱贫新举措,将全市符合条件的6018户11522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的范围,如期完成兜底扶贫任务。一是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在认定保障人口时,从有利于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角度,将是否共同生活作为重要依据,通过“动态管理纳入一批”的对象1360户2473人。二是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单独生活的老年人,因残、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在核算家庭收入和赡(抚、扶)养费时按规定扣减有关费用,通过“核减刚性支出保障一批”的对象634户1285人。三是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中重病、重残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通过“重点保障改善一批”的对象558户1087人。四是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含2倍),在脱贫攻坚期内保留低保待遇,实施“缓退渐退扶助一批”的对象1641户3033人。五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又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因其他原因导致返贫人员,通过“临时救助兜底一批”的对象1046户1999人,此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70户187人,纳入残疾人生活补助443户957人,纳入困境儿童生活保障166户5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