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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清村务监督“盲区”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末梢”

发布日期:2019-06-27 10:37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民政局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坚持把强化村务监督工作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等措施,扫清村务监督“盲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末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阵地建设。全市2436个村(居),2103个村(居)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一般有成员3-5名,其中主任一名。各地监委会基本是在2016年和村委会同步选举产生的,监委会主任多兼任村组其他职务。为了充分发挥监委会作用,我市大丰区在区纪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利用2个月时间,完成了218个村(居)监委会的推选工作,倡导由村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规范了工作流程和管理考核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报酬等问题,初步实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脱虚向实”和“逆向监督”。

二是完善监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与组织部、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村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工作机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村级9大类32项村级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要求,绘制了39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市两办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探索村会计由镇(街道)统一选派、异地任职的新模式,有效防范和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

三是改进监督方式,维护群众利益。市两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到“四规范”(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规范村务公开形式)“两加强”(加强村务公开检查、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和“一完善”(完善村民自治相关制度),实现村务监督由单纯的财务监督向各项工作监督全覆盖,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细落实。阜宁县每个月对村务公开内容及格式提出统一要求,成立8个督查组,对全县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通报督查情况,并跟踪落实整改,《新华日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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