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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9 16:36 [ ] 浏览次数:


经查,下列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16年、2017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方式进行送达或送达非本人签收,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下列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如下列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列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应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世纪大道21424   邮政编码:224000

联系人:马卫东                  电话:86660424

 

                                         盐城市民政局

                                        2019119

11家拟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

盐城市中康居民健康生活服务中心

盐城东城医院

盐城市跃马食品总公司医务室

盐城市小艺星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盐城阿斯顿英语培训中心

盐城艺博美术培训中心

盐城市环雅教育培训中心

盐城市东方金字塔儿童潜能培训中心

江山行盐城画院

盐城市缘来香沿海生物食品研究所

盐城市交通医院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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