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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社会福利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发布日期:2019-11-05 11:34 [ ] 浏览次数:

一、盐城市社会福利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院食堂大宗物资供应集中采购,面向社会发出邀请,诚邀有实力履约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大宗物资

分一个包进行采购:肉、水产、蛋类。

    2、货物数量:每月需用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需方可调整供货量和品种,报价单以外的参照信息价(信息价是指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盐城市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平均价,余同)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如信息价没有的则取市区主要超市或农贸市场的平均价(取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雅家乐超市三家超市或人民路、鹿鸣路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余同)下浮20%执行。肉类报价最少下浮率为15%的报价,水产、蛋类报价最少下浮率为5%。以当月平均信息价(信息价是指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盐城市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采集公示》平均价)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结算。具体数量以实际所需为准。

3、服务内容:生产加工,保质、保量及时运抵采购人指定食堂仓库(无论需量多少均要能及时送货)。

4、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技术标准。

四、供货期限及合同签订

供货期限一年,如中标人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院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并通过本院考核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五、申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营业执照;(2)食品许可(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四种证件之一);(3)从业人员健康证;(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到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上述材料原件,经核验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

2、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要求:在以往生产或经营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不论中标与否,除证书原件外投标书在开标后均不予退还。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申请人于2019年11月11日18:00时前,到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五星村部南院西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17751551751。

十、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保证金账户,户名: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城中支行,账号:12310188000065203。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无息退还,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yancheng.gov.cn/。

 

招  标  人:盐城市社会福利院           

联 系 人:卞东卿       

联系电话:150051123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1775155175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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