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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政局2018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11-21 09:10 [ ] 浏览次数:

2018年,盐城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支出3466.49万元,其中市直发展专项2616.49万元,对区县转移支付850万元,相关支出明细如下:

(一)老年福利类2776.49万元

1、福利院二期工程2000万元。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为市政府2013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及相关合同,2018年共拨付2000万元用于工程款支付。

2、养老机构综合保险176.49万。根据《盐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综合保险实施办法》,2018年对全市182家养老机构、2家儿童福利院、151个乡镇(街道)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机构运行进行投保,保费共计248.85万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承担176.49万。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500万元。根据《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盐城市尊老养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于大市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的支出,2018年依据各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量、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量、财政保障能力以及上一年度各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采用因素分配法将资金分配至各区。

4、敬老院建设资金100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35号)和2010年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精神有关要求,奖励镇(街)敬老院的补助资金可作为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基础设施维修等费用。2018年按照各区县项目申报情况,对全市20个敬老院进行补助,每个敬老院补助5万元。

(二)儿童福利支出80万元。

儿童大病救助80万元。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盐城市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盐政办发﹝2012﹞61号)精神,市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儿童大病救助,2018年资金已拨付至市慈善总会用于相关支出。

(三)其他福利支出610万元

1、资助贫困学生20万元。根据省福彩中心助学行动的相关要求,市财政每年配套安排2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2018年资金相关资金已拨付至市慈善总会,共资助16名贫困中学生和10名贫困大学生。

2、自然灾害保险340万元。自然灾害保险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分为人身意外伤害生活救助专项保险和家庭财产损失生活救助专项保险。以盐城市户籍人口数为缴费基数,家财险1.3元/人/年、人意险0.7元/人/年。2018年市本级共支付保费340万元。

3、村居民政协管员购买服务经费250万元。根据苏民发﹝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在全市每个村居相对明确一名“两委”专员从事民政和民生保障工作,每个村居补贴工作经费1000元,2018年已下拨给全市2433个城乡社区(其中亭湖老城区按照2000元标准落实)。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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