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民政局以县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依托,强化救助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流浪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协调民政、公安、财政、卫生、城管等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县民政局发挥牵头作用,要求县救助管理站24小时值班,接到流浪乞讨儿童信息立即核实,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编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汇编”、“民生政策一折通”等宣传资料,发放“救助告知卡”,发动公益组织、环卫工人、志愿者、热心群众等社会力量,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线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和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信息,广泛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社会救助。
三是强化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力求巡查范围全覆盖,镇区设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提供简易救助。根据季节变化和节令活动的特点,开展“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为每一位未成年人建立档案,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四是注重救助方式。对暂时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认真履行临时监护职责,给予困难资助或协调安置到县级以上福利机构,保障其学习和生活;对离家出走,无人监管的流浪未成年人,给予教导和精神抚慰,积极帮助联系父母,及时护送他们回家。(张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