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出台新的《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苏民规[2018]1号,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和内容,加强大丰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提高婚姻登记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利用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休息时间组织学习新《规范》的规定内容。
比对新《规定》和原《江苏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内容,新《规定》更加严谨、细致、规范。大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陈主任要求大家重点学习掌握《规范》中第四章<结婚登记>,第六章<离婚登记>以及第七章<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各项规范要求。并在会上开展学习讨论,用事实案例进行讲解,分析。新《规范》将在2018年10月30日正式实施,确保执行到位。(顾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