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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发布日期:2017-08-30 15:31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举措,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认真做好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核对工作。通过核对和排查,取消了行政政务服务事项中间环节3项,下放到县(市、区)的行政权力3项。三是贯彻落实 “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经市编办批准单设了行政许可服务处,许可处人员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门受理、一名分管领导签批。四是推行直接登记,取消了四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环节,降低了社会团体会员数量和注册资金标准,允许一业多会,简化验资程序。五是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工作手册,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六是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取消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事项和社会团体登记筹备环节,大幅度压缩了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基金会登记的办结期限均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七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容缺预审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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