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全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经验交流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会议在阜宁召开,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落实《办法》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一下阶段《办法》实施工作。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章大李传达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晏翠耀主持会议。盐城市副市长吴晓丹、盐城市民政局局长谷红彬、阜宁县委书记顾云岭、县长徐华明、副县长吴正年参加活动。全省各设区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社会救助处处长以及昆山、泰兴、沭阳、张家港市(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和社会救助科科长出席会议。
近年来,阜宁县在省市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坚持问题导问,探索托底救助创新模式,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各类资源,拓宽救助门类,优化救助形式,放大救助效应,创立了托底救助一个平台、一张网络、一项制度、一套流程、一套班子“五个一”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公平、便民、高效、有序的社会救助体系。除成立县级社会托底救助中心,还在有救助职责的16个部门及18个镇区、街道,设立分中心(办公室),全面系统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对困难群众按照救助内容不同,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8大类,共涉及68项具体的救助政策,确保阜宁每一个困难群众吃得上饭、穿的上衣、住得上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学、找得到工作、打得起官司。据统计,阜宁县社会托底救助中心正式挂牌以来,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救助申请870多件,办结率99%以上。“有困难找社会托底救助中心”,逐渐成为全县困难群众的共识。
侯学元充分肯定盐城市和阜宁县社会托底救助体系建设成效。他说,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困难群众保障援助制度和市区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制度,将现行制度没有覆盖到的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困难人员全部纳入政府救助体系,进一步清除了救助盲区。阜宁县的经验非常典型,亮点很亮,非常值得推广。阜宁这个典型是可复制的,是在苏北一个经济并不很发达的、财政不是很宽裕的地区建立起来的典型。阜宁这个典型是可持续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形成一致共识,从体制、机制、部门协调,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理性思考,构建了科学的大救助格局,这个典型是有生命力的。他称赞盐城市、阜宁县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办法》,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社会反映之好,非常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侯学元全面总结了我省各地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经验,认为国务院颁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多措并举,全力贯彻实施《办法》,具体表现在,贯彻落实力度强;政策创新推进快;机制建设突破大;平台建设成效好;改革创新亮点多。同时提出存在问题:少数地方思想认识还不足,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推力不大,社会救助政策创新活力不够;不同地区之间核对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门受理”工作机制仍需健全和规范。这都需要加大工作力度,用真功,出实招,办实事,夯实基础,补齐短板,让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杜绝违反道德底线和各种极端事件发生。
侯学元强调,社会救助是一项民政的传统工作,又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的核心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的方向努力。按照这一理念、思路,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要通过增设机构、调整合并、加挂牌子、内部调剂等方式,尽快建立核对工作机构,配备必要工作人员,抓紧建立信息平台;已完成任务的,要将重点放在核对机制的健全完善上。二是进一步规范“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运行体制。要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综合效能,把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好,筑牢前沿阵地,把好一线关口,要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将原来分散在部门“碎片化”救助进行整合,设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确保“求助有门,门里有人,人人全能,能解急难”,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一门受理、一表登记、一体推行、一口上下”的管理服务模式,提升基层救助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要准确把握“托底线、救急难”的目标定位,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内容,建立健全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四是进一步创新“救急难”工作机制。要形成主动发现的救助网络,完善综合保障的救助政策,充分利用社会参与的救助资源,着力形成政府救助的工作合力。
侯学元提出,《办法》明确赋予民政部门统筹牵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民政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要切实增强学习能力,按照培养“全科医生”的模式,加强基层窗口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打造“一专多能”专业化救助队伍;要切实增强协调能力。民政部门做的是民生工作,谋的是群众利益,一定要大胆工作,主动作为,要把《办法》的落实纳入督办事项,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推进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增强创新能力。要将加强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创新结合起来,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注重发现、总结、提炼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将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制度。
盐城市、阜宁县和南京市民政局、苏州市民政局、南通市民政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参观了阜宁县社会托底救助中心、益林镇分中心、花园街道办事处分中心和阜宁县人社局分中心等现场。
(阜宁县民政局 葛万才、裴道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