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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开展低保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2-05-08 15:00 [ ] 浏览次数:

 

年初,阜宁县出台了《2012年阜宁县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此次核查工作自3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按照依法核查、分级负责、全面清理、阳光公开的原则,对全县100个村、9194个低保对象户进行全面复核。核查重点是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拥有两套以上房产、有企业养老保险金和村、社区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等15类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家庭。核查工作中要求认真核算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坚持“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家家入户、人人见面”,入户率达到100%。核查工作中对符合低保条件,自已没有申请低保的贫困居民告诉其申办程序、方法、所需证件,使其及时、顺利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当场说明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坚决予以取消,并做好出保对象户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动态管理中的“阳光低保”。截止4月底,共核查36个村,3876户,出保127户,核查新增58户121人。(阜宁县民政局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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