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至5月31日,射阳县民政局通过一个半月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县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审批工作已经结束。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将于近期实行社会化发放。
该局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本县户籍的常住居民本人无固定收入,也未享受五保、低保、优抚等待遇,且持有县以上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盲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参照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给予生活救助。从4月中旬开始,通过村(居)委员会调查、村民民主评议、镇、村初审,以及两级公示等程序,初步确定全县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2660人纳入生活救助。农村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发130元,城镇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发245元。最后,在县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即可采取“一折通”的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