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民政动态

我市积极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0-01-28 00:00 [ ] 浏览次数:

2009年,我市多次遭受暴雨、强雷电和台风等灾害的袭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受灾害影响,农作物减产绝收较多,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较为困难。为确保每一位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愉快过节,日前,市民政局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无力克服的吃、穿、住等生活困难,确保他们都能温暖、安全地渡过冬春难关。二是切实增加各级财政投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在足额发放590万元省补冬春生活补助款的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加本级财政的救灾投入,为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足额将救灾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严格基层救灾款物发放管理制度,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时段、救助程序、救助金额“四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发挥效益。四是要继续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筹集更多的资金。

打印 关闭